
会议指出 近年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认真贯彻反腐败工作部署,明确职能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协作思路更清、协查力度更大、协调效率更高,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接下来,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共商、协作配合、协力攻坚,以更加规范、高效、顺畅的联系、联动、联合,进一步凝聚反腐败力量。 会议强调 要紧盯重点同心发力。聚焦“国之大者”,严肃查处乡村振兴、洞庭清波、违建别墅、粮食购销、工程项目、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金融等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持续深入整治违规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涉赌涉毒涉酒驾等突出“四风”问题,深挖问题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农村“三资”等领域的民生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围绕移送同时发力。案件通报和线索移送是反腐败协调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形式严格落实到位,突出时限性和保密性,该移送的一定要及时移送,绝不能贻误时机、跑风漏气。 要聚焦办案同向发力。各成员单位要及时通报互涉案件的信息,加强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提高案件核查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铁案”。 会议要求 要把认识提起来。务必站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将反腐败协调工作当作必须肩负的政治使命、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必须彰显的政治担当,进一步提升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站位,更加主动、更加积极、更加自觉的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 要把责任担起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沟通协作等机制,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推进专项治理、严格制度执行等各方面充分调度好、整合好、发挥好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坚决杜绝空对空,主动配合、支持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把纪律严起来。各成员单位既承担着反腐败协调的重要任务,同时又是管人、管权、管钱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强化自我监督、管理、约束,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
责编:尹伊铭
来源:县纪委监委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