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2022-11-30 10:13:03          来源:县纪委监委 | 编辑:尹伊铭 |          浏览量:1869
11月30日,十三届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龚圣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县纪委监委有关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

会议解读了《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通报了今年来全县反腐败工作情况,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成员单位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近年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认真贯彻反腐败工作部署,明确职能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协作思路更清、协查力度更大、协调效率更高,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接下来,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共商、协作配合、协力攻坚,以更加规范、高效、顺畅的联系、联动、联合,进一步凝聚反腐败力量。


会议强调





要紧盯重点同心发力。聚焦“国之大者”,严肃查处乡村振兴、洞庭清波、违建别墅、粮食购销、工程项目、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金融等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持续深入整治违规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涉赌涉毒涉酒驾等突出“四风”问题,深挖问题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农村“三资”等领域的民生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围绕移送同时发力。案件通报和线索移送是反腐败协调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形式严格落实到位,突出时限性和保密性,该移送的一定要及时移送,绝不能贻误时机、跑风漏气。


要聚焦办案同向发力。各成员单位要及时通报互涉案件的信息,加强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提高案件核查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铁案”。


会议要求





要把认识提起来。务必站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将反腐败协调工作当作必须肩负的政治使命、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必须彰显的政治担当,进一步提升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政治站位,更加主动、更加积极、更加自觉的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


要把责任担起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沟通协作等机制,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推进专项治理、严格制度执行等各方面充分调度好、整合好、发挥好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坚决杜绝空对空,主动配合、支持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把纪律严起来。各成员单位既承担着反腐败协调的重要任务,同时又是管人、管权、管钱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强化自我监督、管理、约束,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


责编:尹伊铭

来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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